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37.“我便得荣耀”表他们即将看见主的神性人身在驱散虚假中所完成的一个神性壮举。这从“得荣耀”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得荣耀”是指一个神性壮举,在此是指由祂的神性人身所完成的一个神性壮举。因为通过祂降世,取得人身并使之变成神性,主将一切邪恶和虚假扔进地狱,使天堂恢复秩序,还将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从诅咒中释放(参看6854, 6914, 7091, 7828, 7932, 8018节)。“得荣耀”一般表示这些事;但此处的含义是,那些侵扰正直人的人即将被投入地狱,他们将在那里被虚假如同被海水那样包围。这一切将作为仅仅由主的同在所完成的一个神性壮举而发生。
为叫人知道这一切的性质,我们将进一步解释这个问题。地狱的数量和邪恶的属并种的数量一样庞大,每个地狱都仿佛被雨雾、乌云、诸水和其它地狱隔开。在来世,邪恶和虚假在灵人眼前显为雨雾、乌云,以及诸水。那些属于属灵教会,并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所陷入的由邪恶所生的虚假显为诸水;但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所陷入的由邪恶所生的虚假显为雨雾。地狱居民就看似被这些诸水和雨雾吞没,只是它们在各处的量和质、厚薄,以及幽暗和浑浊因邪恶所生虚假的属和种而各异。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所住的地狱仿佛被海水吞没;邪恶所生的虚假在其居民看来的确不像水,只在那些从外面观看的人看来像水。在吞没这些人的那海之上,是奸淫者的地狱。它们之所以在上面,是因为奸淫在内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随之对真理的歪曲,因而是指源于反对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虚假的邪恶(2466, 2729, 3399节)。这类虚假就存在于那些住在下面的地狱里,过着违背教会真理的生活,并视教会的良善为无足轻重的人。他们因视良善为无足轻重,故也玷污并歪曲圣言关于良善,也就是关于对邻之仁和对神之爱所阐述的一切。
至于“在法老和他全军身上得荣耀”,这句话在此意味着他们被淹没在地狱里,被像海水那样的水吞没,仅仅因为见主的面,如前所述。恶人逃离主的面,也就是逃离源于祂的良善和真理的面;事实上,它们一靠近,恶人就感到恐惧、折磨,还由于这良善和真理的同在,他们被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吞没,因为此时,这些东西从他们身上爆发出来。这些邪恶和虚假确实包围恶人并介入,以防止神性流入使他们备受折磨。这种神性壮举就是此处“在法老和他全军身上得荣耀”所表示的。该壮举之所以由主的神性人身完成,是因为如前所述,主通过其降世,取得人身,并使之变成神性,将一切虚假和邪恶扔进地狱,使天上的真理和良善恢复秩序,将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从诅咒中释放。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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